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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结合”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
www.czsrd.gov.cn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论坛参与讨论】 2008-4-22 17:38:04

人大信访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发扬民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起着十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渐显露和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增强,信访工作日益成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吴邦国委员长提出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代表和群众的桥梁纽带,倾听群众意见呼声的对外窗口、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信息渠道,积极探索人大信访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四个结合”,进一步强化了信访工作的“四性”,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多管齐下,突出人大信访的重要性

    新的形势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信访工作,领导是关键,制度是保障。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两抓”,一手抓组织领导一手抓制度建设,做到了两手抓,两促进。一是抓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常务副主任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其他各工委主任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人员和经费,高配了信访办主任,设立了专门的信访热线电话,把信访工作列入常委会议事日程,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经常听取和研究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的一件大事来抓。二是抓制度。首先,建立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相继出台了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及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向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向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制定了以“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对口落实、跟踪反馈”为内容的接待处理办法,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果,把办理群众信访工作纳入了人大各办委和乡(镇)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条件和依据;对经主任会议确定为重要信访案件的,由办公室综合主任会议的意见,交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办理。其次,建立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制度,由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按日程安排每周二轮流值班接待,对能当场批办的信访件作出明确批示;如需找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或协调处理的,及时批转给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并回复办理结果;如遇集体上访或特殊情况且不明事实等情况,要求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到场当面作出解释说明,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再次,完善信访督办、催办和主任会议意见交办制度,对逾期未办或久拖不办的部门和单位,以催办函或主任会议意见交办函的形式责成办理。通过以上措施和制度,全县人大信访工作基本形成了领导重视参与办,制度保障督促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网络建设与目标管理相结合,上下联动,增强人大信访的广泛性

    人大接待的来信来访,大多是经过多个部门和多道程序处理未果的重大疑难案件,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有赖于各乡镇和部门的共同配合。因此,我们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网络,夯实了信访工作基础。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网络。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已形成了领导重视、办委负责、上下配合的工作格局,凡人大接待的信访案件均由人大信访办统一拆阅、负责登记后,再根据各办委的工作职责,将信访件转至有关办委,由有关办委酌情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信访办,最后由信访办函复上访人。同时,20063月,常委会在全市率先设立“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室”,聘请10名经验丰富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工作人员,为代表和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增强了代表和群众依法信访和维权意识。二是建立健全纵向网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全县23个乡镇人大主席团都相应制定了墟日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实行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墟日轮流值班,负责接待上访代表和群众,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和进行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大部分乡镇推出了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群众到乡镇机关办事可以要求自己遇到的第一个干部(即首问人)给予帮助,首问人必须帮助群众找到问题所属部门分管领导或经办人员,负责问题的答复或解决。从而,形成了一个上下联动、反应敏捷的信访工作网络,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建立健全了横向网络。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同“一府两院”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对口联系制度,要求政府、“两院”和各对口联系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按期回复办理结果。

    三、信息调研与民主决策作用相结合,有的放矢,注重人大信访的前瞻性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人大信访调研,为县人大常委会决策提供依据。一是依据信访信息来确定评议对象。人大代表评议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也是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具体问题的有效途径。我县人大常委会在每年的工作要点中确定评议对象时,大多是根据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信访中反映较为频繁需要有关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来确定的,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提供了依据。二是依据信访信息开展执法检查。针对群众和企业主信访中反映有些部门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2006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综合执法检查,有56个单位写出了自查自纠材料,对32个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抽查,提出执法监督意见177条,取消违规收费项目13个,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优化了发展环境,取得了办理信访的整体效应。三是依据信访信息开展调研活动。调研是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的常用方法,但调研课题的准确提出有赖于各种信息综合,其中信访信息就是一种重要渠道。2004年,县人大常委会针对乡镇财政负债情况,召开主任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列入了当年的常委会工作要点,进行专题调查。通过深入调查,较为全面地掌握全县23个乡镇的负债情况,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分析原因,找出对策,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全县乡镇消赤减债工作提供了依据,促进了乡镇财源建设。

    四、信访工作与依法监督相结合,组合运用,讲求人大信访的实效性

    人大信访不少是涉法案件,反映司法机关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与依法监督是有机的统一体,能起到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的作用。县人大常委会找准了两者之间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以群众信访为载体,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一是以群众检举为线索,严格人事监督。在信访工作中,注意发现线索,对群众信访检举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如2002年收到一群众检举县法院一基层法庭庭长收取诉讼费不开具正式收据且存在司法不公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迅速组织人员专门调查此事,并根据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对该庭长进行了降职处分,达到了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二是以群众信访为对象,严格个案监督。个案监督是人大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而个案监督的对象很大一部分是由群众信访提供。因此,县人大常委会把办理群众信访作为开展个案监督的一种重要途径来抓。如20057月,在接访中收到永丰乡一村民的申诉,反映其儿子因医疗事故致死,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过程十分艰难,给家庭经济上和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对此,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深入调查,并督促司法机关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加快起诉和审理进度,使案件得到了较快审结,对责任人依法进行了追究。三是以群众信访为要求,深化工作监督。落实信访人的迫切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人大开展工作监督的一种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政府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把办理群众信访作为开展工作监督的一条有效途径,加大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矿区污染问题,围绕“保护生命之水”的主题,组织开展“汝城环保世纪行”活动,督促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集中对大坪、小垣等矿区进行整治,依法取缔非法矿点,规范了矿业秩序,较好地解决了工业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保护汝城的蓝天碧水绿地,促进了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汝城县人大常委会)

稿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裔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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