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8日郴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曹文杰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兰馨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黄一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蒲祖银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马文斌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国纬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爱娥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