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结束。7日的会议继续听取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并为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森林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市林业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市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57亿元,森林覆盖率达64.28%,成为全省四大重点林区之一,林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林业灾后重建力度,增加林业经费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林业扶持机制;进一步强化林业综合执法,强力推进林业综合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区绿化体制,并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们建议,建设生态大市要抓好林业建设,要根据郴州的实际情况,灵活贯彻落实林权制度改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湘娥,副主任黄诚、赵运明、李和平、李熙平、樊忠达、段太林、李上德、钟秀萍,秘书长曹卫国出席了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戴道晋,副市长陈海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来献明,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市政府秘书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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