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由省人大和团省委相关人员组成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调研组来到我市开展调研,收集对“办法”修订草案的建议和意见。
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陈刚带队的立法调研组仔细听取了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办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认为,修订草案主体明确、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能给少年儿童更多、更好的教育和保护,有利于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但也还有一些地方须更加完善。大家认为,“办法”要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避免出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缺失和空白;要保障未成年人的隐私权,谨慎处理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确保他们良好的成长环境 ;要有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自我保护教育的条款,以加大对他们的教育广度,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调研组认为,我市提出的这些建议和意见,十分中肯,也很有意义,他们一定把这些意见和建议带回去,好好研究,真正让适当的、合理的、有效的意见在新的“办法”中得到体现,争取修订出对青少年成长更为有利的新的“办法”。
刘湘娥在会上感谢调研组对郴州的信任。她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关系国民素质的提高和国家的发展,希望修订后的办法能早日出台。郴州市将认真贯彻实施,加强青少年工作,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周红军、陈志强,团省委副书记顔海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太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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