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概览 | 人大要闻 | 决议决定 | 监督视窗 | 人事任免 | 代表工作 | 常委会公报信访工作 | 理论研讨 | 代表风采
您现在的位置: 郴州市人大 >> 文章中心 >> 理论研讨 >> 正文
直接选举工作应把握的四个关键环节
www.czsrd.gov.cn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论坛参与讨论】 2008-4-22 17:48:28

县乡人大同步换届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地方政权建设的大事。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直接选举是基础。在直接选举工作中应把握好以下四个关键环节:

一、把握好选民登记的环节

搞好选民登记是做好直接选举工作的前提。选民登记要把好“三关”:一要把好选举的法定年龄关。选民必须在选举日达到年满18周年以上的法定年龄,才能登记为选民。二要把好法律关。选民必须是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登记为选民。三要把好政策关。要严格党的政策规定,正确界定痴、呆、傻人员和精神病患者(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与非精神病患者的政策界限,不能让一个应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被错误地取消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力求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

二、把握好划分选区的环节

依法划分好选区,对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选民正确行使选举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划分选区的原则,选举法有明确规定。可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在划分选区上应注意两点:一是划分选区应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选举的组织工作,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便于选民监督代表。二是划分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而且农村各选区之间、城镇各选区之间,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过去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我市有的地方为了照顾县、乡机关干部的选举,在划分选区时,把县、乡机关所在的选区划得比其它选区小,人口数相差很大,而且还要选二至三名代表,这既不符合选举平等的原则,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了使选区的划分既合理又科学,要认真搞好代表资源的摸底,有针对性地摸清选区的代表候选人。因为代表资源不是平均分布的,如果将代表资源集中的几个单位划在同一个选区,势必影响一些具备条件的人不能当选。而将代表资源缺乏的单位划在同一选区,又会因缺乏理想的人选而降低当代表的条件。因此,划分选区既要考虑到便于各方面、各阶层代表性人物的选举,又要注意到代表候选人的分布情况,把划分选区与实现代表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和提高代表素质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

三、把握好投票选举的环节

投票选举是直接选举的关键。做好投票选举工作,要注重以下“四要”一要确定选民的有效身份。选民应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代投票应有被代投人的书面委托,且代投票不得超过三人。二要选择合适的投票地点。要根据聚居和交通的情况,采用设选举大会会场、投票站、流动票箱三种方式方便选民投票。有条件的地方应召开选举大会,正式选举前公布选民人数,宣读选举办法,通过监票员、计票员名单。三要加强流动票箱的监督。应依法加大流动票箱投票选举的监督力度,禁止用能随意进出选票的器物作票箱,应按照要求规范制作流动票箱,每个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四要尊重选民的表达意愿。投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让选民在投票时秘密地填写选票,选民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选票填写好后由选民亲自投进票箱,以充分表达选举人的意愿。

四、把握好维护流动人口民主权利的环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我市城乡流动人口数量越来越多,一些地方人户分离现象比较突出。在选举过程中,流动人口中的部分选民,如果既没有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又没有在工作或居住地参加选举,代表名额的分配也没有考虑流动人口,就会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不到实现。为此,首先必须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做好选举工作。按照这个规定,选民选举期间在外地不能回原地区参加选举的,可以书面委托原选区选民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其次,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解决好直接选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在公安部门办有暂住证且居住在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员,在他们不回原选区参加选民登记和选举的情况下,不仅应当依法组织他们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而且可以考虑依法推荐提名他们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流动人口居住比较集中,能单独组成选区的,也可以单独划分选区进行选举。同时,必须做好因下岗、失业和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选民参加选举的组织工作,尽量为他们参加选举提供方便和条件,切实维护他们的民主权利。

                                          (作者单位: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稿源:本站原创
作者:何青松
编辑:admin
Copyright2008-2009 版权所有 文章及图片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人大 邮政编码:423000
电话:0735-2871214 E-mail:czrdbjb@163.com
湘ICP备06008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