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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www.czsrd.gov.cn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论坛参与讨论】 2008-4-23 11:21:43

郴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郴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来献明所作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稿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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