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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至二次会议期间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的报告》,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按照《监督法》有关要求,现将相关报告予以公布。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
2007年12月21日
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毕华
(2007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近年来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把“打基础、创环境”作为全市工作的主线来抓。市政府按市委的要求,把打基础、创环境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在具体实施中,突出以创环境促进打基础。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打基础、创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并制定了《郴州市打基础、创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制度》,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定期通报制、工作台帐制、举报投诉受理及交办督办制等制度。二是明确任务,有序推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打基础创环境工作实施意见》,市“打基础、创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郴州市2007年打基础创环境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制定了《郴州市打基础创环境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送审稿)。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按要求制订了本地区本部门“打基础、创环境”年度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建立了领导体系、责任体系、执行体系和监督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强化督查,抓好落实。市打创办和市纪委监察局在媒体、政务大厅、一些部门公布了《郴州市优化发展环境举报投诉公告》,制订了举报投诉受理、交办、督办、查处制度,限期办结。结合“围绕‘三最’搞调研”活动,市打创办到13个市直部门、8家企业和桂阳县机关进行了明查暗访,着重调研和解决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对桂阳县机关作风的暗访情况在郴州电视台、《郴州日报》曝光。在全市整顿机关作风动员大会上,通报了打基础创环境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对北湖区宇腾化工优化施工环境、嘉禾县开展民情恳谈等做法进行了推介。
(二)全面整顿机关作风。今年来,市政府把整顿机关作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开展了“围绕‘三最’搞调研,排优解难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对干部作风、“三农”、社会稳定、企业发展等33个问题,分组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深入调研,提交了调研报告,发现和解决了一批问题;召开了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启动了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已完成宣传发动和自查自评阶段任务。7月23日,市政府三届一次全会对政府机关的作风建设进行了进一步动员和部署。7月30日,戴道晋市长轻车简从,对市直一些部门的作风进行了突击检查。8月5日,市作风办对市政府机关的工作纪律进行了抽查。8月10日,市政府各机关车辆张贴了公务用车标识,接受群众监督,并通报处理了违规车辆。同时,对整治吃喝风、禁赌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和专项整治。
(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认真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市政府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对全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设立依据进行了清理规范,2005年5月份下发了《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和《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自去年8月份起,市审改办、市政务中心管理处结合市政务中心改革,市法制办结合《物权法》颁布,对市本级具有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清理和规范,共对38个部门、400余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逐一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编制了《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施程序汇编》(送审稿)。二是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提速提效。自去年以来,市政府采取措施,不断增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在提高审批效率中的功能。今年市政务中心已进驻窗口单位31家,比去年增加2家。截至2007年6月31日,共受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17681件,办结17500件,通过办事窗口共收取各类规费1975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3.8%、44.5%、836%。8月17日,第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市政务服务中心改革进行了研究,明确了市长办公例会制度、首席代表制度、启用审批专用章制度,8-9月份将正式实施。三是推行建设项目报建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金在市政务中心合并征收。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学习借鉴长沙、株洲、常德的作法,结合我市实际,已制订方案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四)狠抓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举报投诉受理件的处理。市打创办、市纪委监察局、市优化办、市长公开电话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今年上半年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82件(去年全年共59件),其中转办116件、自办66件,各单位基本能按时办结。通过查办案件,行政过错追究91人,其中通报批评46人,谈话告诫19人,党纪政纪处分26人。举报投诉电话已逐步成为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道保障线。二是认真办理市人大交办的《关于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调查报告》的建议和问题。针对该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市打创办和市优化办立即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报告》所列的9条建议和68个具体问题通过交办、督办、查办等方式进行办理。在市人大的支持下,市直有关部门和北湖区、苏仙区政府对交办的任务,认真开展了调查研究,狠抓问题整改,提出了工作措施和建议。8月初,市政府向市人大提交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理情况的报告》。三是切实加强矿业秩序的整顿。市政府出台了矿产资源整合“1+6”文件体系,推进矿产资源整顿整合,狠抓小煤矿关闭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对临武三十六湾、玛瑙山、新田岭、鲁塘、芙蓉等矿区开展了集中整治,打击非法开采,整治环境污染。
(五)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我市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开发、中部崛起战略及省委、省政府推动湘南大开发的机遇,认真研究政策,尽可能地把政策研究透、争取够、落实好、使用足。特别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在我市召开湘南三市市委书记、市长座谈会后,我市围绕开发大湘南进行了多层次的调查和研究,形成了《郴州市加快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推进新型工业化调研报告》等一系列调研材料,市政府下发了《市直有关部门跟踪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湘南大开发有关政策的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任务和责任。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省里已在研究,并邀请我市作为主要协作单位研究出台有关政策。从目前成效看,争取厦蓉高速、衡临高速、宜连高速、国省道改造、通乡通村公路改造、衡茶吉铁路取道安仁、高斯贝尔手机生产线、宇腾化工10万吨/年铅冶炼等项目取得较大突破;争取省财政转移支付、新型工业化、“双百”工程、科技专项、信息产业、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土地整理开发、社保和救灾等资金和信贷支持有较大进展;争取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循环经济试点、福利企业税收优惠、矿产资源整合等获得实效;争取引进中国五矿、湖南有色、西部矿业、云锡集团、中信集团、华天集团、香江集团等战略投资者取得新成效。
(六)加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一是整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力量。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原市治理办(原在市重点办)更名为市优化办,将其机构并入市纪委监察局,加挂“郴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郴州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牌子。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包括市打创办、市优化办、市作风办、市新型工业化办、市新农村办、市旅游文化产业办,以市打创办牵头,建立了信息交流制度和重大问题、重大案件联合调查督办及通报制度,必要时召开6个办公室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需协调配合的问题,6个办公室形成了职能互补、工作互动、情况互用、成果互享的良好机制。三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认真做好群众投诉受理和交办查处工作,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公开曝光和案件查处,促成了市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市交通局、桂阳县等8个单位大规模地进行整改。对部分市直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公开办事制度、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绩效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制度(简称“七项制度”),以明查暗访形式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对违反“七项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开展了专项效能监察,对第一届中博会期间的重大签约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效能监察。
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作风不实,抓落实不够。主要表现为:一是精神状态不佳。受去年以来我市系列腐败案的负面影响,少数干部不敢大胆工作,缺乏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锐气。二是服务意识有待增强,服务水平不高。有的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政策不够,对业务不熟或一知半解,对实际问题和矛盾或推诿扯皮或束手无策,难以为群众、为基层提供满意的服务。三是奢侈之风尚存。公费过档消费居高不下,少数公职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不强,参与赌博的问题屡禁不止。四是工作推动力和执行力还不强。政令不畅、“梗阻”现象在少数单位仍然存在。
(二)政务环境不优,行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有待改善。有的部门过于强调自己的条条框框,缺乏全局意识、大局意识,办事效率不高。极少数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不规范,政策不公开,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重罚款、轻管理,只收费、不服务,乱执法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改革步伐有待加快,单位、项目进驻还未达到要求,有些窗口人员是从二级机构或县(市、区)抽调的,部分窗口只“挂号不看病”,办事人员“两头跑”,审批效率不高。
(三)园区吸引项目的平台作用不突出,项目建设周边环境不优。一是园区的聚集功能不强。园区布局较分散,存在无序竞争;园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市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的地下管网不配套;园区功能弱化,管理机构对外协调难度大;有的政策优惠不到位,用地偏紧,“全程代理”难以实现;郴资桂公路收费站迁移和开通到市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出口加工区公交车还有待加大协调力度。园区引进项目和发展不够快,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作用不突出。二是项目建设环境不优。部分项目存在征地拆迁难,一方面征地拆迁的条件和程序更为严格规范,协调难度大;另一方面,少数群众甚至基层干部对“以人为本”的政策片面理解。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阻工闹事、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参运时有发生,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者的信心。
上述问题,以及市人大《关于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市政府正在加紧研究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力争尽快落实解决。但有些问题有体制、政策、历史等原因,解决起来需要较长的时间,政府正在不断完善机制体制,形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抓不懈。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整顿机关作风,增强公职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本领。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市政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抓好整顿机关作风,以过硬的作风提高执行能力,以过硬的作风解决“三最”问题,以过硬的作风化解社会矛盾,以过硬的作风塑造良好的形象。
扎实推进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针对以前行风评议存在的问题,按照《郴州市2007年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发[2007]3号),对评议工作进行改革:一是在评议的内容上,紧扣作风建设这个主题,包括思想作风、学习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五个方面;二是在评议对象上,涵盖范围面广,包括了行政机关及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和赋予了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及二级机构;三是在评议方法上,采取社会测评和作风考察相结合,分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征集意见、督促整改、定级四个阶段,从6月开始至11月份结束。其中,社会测评从各行业抽取代表,对被评单位公开履行职责、高效履行职责、廉政履行职责和干部生活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问卷调查,对在社会测评中社会满意度排名后3位的单位进行现场评议。作风考察由市作风办聘请各方面的评议代表分组对被评单位进行明查暗访,收集意见和建议。四是在评议结果应用上,更加注重实际应用,将评议结果向市人大和组织人事部门以及被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并将其作为被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评选精神文明单位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对被评为作风建设不满意的单位,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着力解决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落实“公务用车专用标识”规定,对不按规定使用公车的行为进行通报和查处。二是整肃机关工作纪律。市政府各机关及机关干部要实行挂牌上岗。大力实施“治庸”、“治懒”、“治贪”行动,整治那些能力平庸、不思进取、无故不上班的干部,调整那些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态度刁横的干部岗位,查处机关干部向企业和投资者索、拿、卡、要的行为。三是整治公款吃喝风。切实规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活动,坚决刹住铺张浪费、大吃大喝之风。严格执行和落实《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各单位的超额招待费征收50%的政府调节基金。同时,对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超额招待费,实行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开展禁止党员干部赌博专项治理。按文件要求,一抓到底,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五是近期启动“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十大陋习”评选活动。通过这一活动,既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也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提供依据。
(二)进一步推行两项改革,提高审批效率
抓好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改革。一是按市政府审定的审批流程,抓好单位、项目、人员进驻市政务中心。二是落实三项制度。即首席代表制——市直主要行政审批部门要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首席代表”,由该部门主要领导授权,代表本部门行使项目报建的行政审批职权;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在中心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由该单位的“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使用,公章一盖,就表示通过了该部门的行政审批。市长办公例会制——由市长或委托副市长每月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召开办公会,对公益类和政府投资类项目、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市级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进行协调,一经议定,严格执行。三是加强政务中心自身建设。对审批项目进一步梳理,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建立考核等制度,强化窗口和部门的责任,不断改进服务。抓好建设项目报建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金合并征收的改革。加强跟踪,争取省里尽快批准后,在市政务中心加快实施。
(三)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优化施工环境和矿业开采秩序
在项目施工环境整治方面,市政府已作出安排,有关部门制定了方案,8月至9月在全市开展项目建设施工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一方面,由市公安局、市重点办、市纪委、市建设局、市招商局、市优化办联合,侦破、查处一批发生在重点项目内部及周边的刑事、治安案件;铲除一批以重点项目为主要侵害对象的犯罪团伙;打击一批扰乱重点项目正常施工的违法犯罪分子;建立健全建设施工单位内部治安保安工作制度,切实强化对重点项目周边的治安管理。通过抓一批典型,查一批案件,攻破一批难点,解除一批痼疾,坚决把破坏施工环境的歪风邪气压下去。另一方面,由县(市、区)、乡镇、村组负责,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引导项目和企业业主多与农民沟通协商,帮助农民解决具体问题,促进农民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的经营和建设环境。在矿业秩序整顿方面,按照治官、控矿、扫黑、整顿、整合和“1+6”文件要求,切实抓好矿业秩序整顿和矿产资源的整合;继续抓好小煤矿关闭和重点矿区的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引进战略投资者力度,以联大联强整合资源、规范开采、拉长产业链,力争今明两年在项目运作上有实质性突破。
(四)进一步修改完善政策和向上争取政策,争创良好的政策环境
修改和完善相关政策。下半年,市委、市政府将对园区整合进行研究,届时出台《郴州市促进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发[2001]22号文件被新文件替代。市政府办、市招商合作局、市经研室就郴政发[2005]1号文件修改已拿出初稿,等省里批复《郴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金实行合并征收的请示》后,进一步征求意见,报市政府修订出台。市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修改郴政[2002]20号文件,提高拆迁补偿,规范拆迁行为。
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政策的力度。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密切联系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掌握信息,加强研究和争取,力争省委、省政府早日出台促进湘南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市委、市政府将定期召开调度协调会,确保工作落实。在项目和资金方面,继续跟踪已落实项目,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同时,争取未列入计划包括华润电厂A、B厂改扩建、东江湖直供饮用水等重大项目获得上级支持。土地方面,以节约集约用地推进生产方式转变,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单位土地面积投入产出效益。既积极向上级争取抓增量的供应,更要抓好存量的盘活。国土资源部门已对闲置土地进行了调查清理,对那些圈而不用的土地,实行限期开发,过期依法收回,特别是防止一些不良开发商一手圈地、一手套贷的现象。积极研究措施,依法盘活改制企业、“烂尾楼”、“城中村”、“空心村”等存量土地,优先保证重点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产业项目和战略投资者项目的用地需求。融资方面,积极推动银企、银政合作,落实银企洽谈会签约项目,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重点扶持南方水务、金箭焊料、金磊水泥、金贵银业、华湘化工等企业加快上市步伐。支持和帮助郴电国际争取增发配股,实现再融资。积极引进国内外投资公司及基金来郴投资发展。节能减排方面,严格落实“十一五”期间及今年节能减排目标,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深入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经委、发改、环保、统计等部门要抓紧修改完善节能减排考核体系。在税收方面,国家调整了所得税法、出口退税、福利企业税收政策,现税务和财政部门正在组织人员调研,寻求对策。比如所得税方面,市政府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对综合利用废弃物的冶炼福利企业,市政府多次向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反映,当前要抓好操作层面的对接,减轻企业税负。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问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建立“六位一体”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效能行风热线”。由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牵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电视台、郴州日报、市电台分别建立“效能行风热线”,在市直各行政机关设立“效能行风热线”联络员的“六位一体”投诉受理、办理、落实、反馈的联动监督工作模式,构建政府与群众快速沟通的新平台。二是整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电话。在市级启用全省统一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投诉电话12342。各县(市、区)也统一启用尾数为“2342”的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抓好举报投诉件的处理落实。三是开展专项效能监察。重点对整顿机关作风、整治施工环境、重大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查处和曝光一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四是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近期选择30家各类企业进行监测,通过监测掌握企业在办事、生产经营、建设方面的环境情况。
建立健全制度。一是制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包括建立健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规章制度、责任体系、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体系,形成我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二是出台《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其内容包括行政问责的对象(包括对行政首长)、行政问责的范围、责任划分与承担、行政问责方式、行政问责机构、行政问责程序等。三是探索建立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机关作风考核办法,开展绩效考核试点。四是进一步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 “七项制度”,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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